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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昌房产纠纷哪里起诉的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及第三十四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问题上,被视为专属管辖范畴。专属管辖作为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方式,其独特之处在于,对于专属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其他同级别的人民法院不得行使管辖权。而关于不动产纠纷案件,则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所谓不动产,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对其使用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若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向该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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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