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标准是什么如何执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明确规定:“在满足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应符合设计文件的相关指示;而对于屋面防水工程、具有防水需求的卫生间、房间以及外墙面的防渗漏维修责任期则为五年;
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保修期限,则设定为两年;其余项目的保修期限则由发包方与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因此,当居住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需根据房屋的实际年龄及其出现问题的具体部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鉴于上海地区特殊的气候环境因素,渗漏水现象成为房屋质量问题中的一大焦点,故通常情况下,以五年作为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进行区分对待。
法律依据: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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