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迁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有权依照相关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采取法律途径发起行政诉讼。
1、调解机制指由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介入协调,纠纷双方在自愿原则下展开协商,通过排除争议点达成最终的和解协议。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中,均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其中自然包含房地产纠纷的调解工作。 2、仲裁制度则是在房地产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有权利请求仲裁机构居中裁判,明确事实真相,划分责任归属,并依据法律规定做出裁决。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程序,其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执行。 3、诉讼方式则是根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以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地产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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