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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逾期纠纷找谁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开发商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物业,对于此类情形,建议业主将问题提交至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妥善解决。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享有对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产业实施全面且合法的监督与管理之权责。在此种背景之下,业主或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催告函,督促其尽快履行交房义务,并对由于延误交房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如果在收到催告函后的三个月之内,开发商仍未按期完成交房既定程序且无合理解释及说明,那么,业主或购房者便具备了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力,并有权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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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7: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