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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房后要求退房的条件是什么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当存在如下五种情形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买房合约并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房款:
首先是在买卖双方充分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之后;
其次是延迟交房时间超出预先设定期限的情况;
再次就是所购买房产的整体质量明显低于合同约定水准且无法进行有效修复或者虽经修复仍然无法满足质量要求的状况;
另外,如果商品房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买受人未能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也是允许退房的理由之一;
最后,若是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失误,使得商品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过了3%,也同样构成了退房的合法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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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