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拖欠供热费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开发商未能依照合约所约定之期限如期完成交付该房产事宜,无论是出于何种非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开发商均须对业户履行违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赔偿。
具体来说,若延迟交付未超出60个自然日,开发企业必须每日以已支付房款数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全额补偿给业户; 然而,若是因逾期交付超过60个自然日而引发争议,业主便有权单独行使解除购房契约的权力,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在接获甲方发送的解约通知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将已收取的房款悉数退还,并且还需按照已支付房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额外予以补偿; 另外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倘若业主选择继续维持原有的购房合同效力,那么开发商则应当每日以已支付房款数额的万分之五为基准,向业户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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