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的前兆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建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的常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自然灾害或类似的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影响,项目施工被迫暂停,致使无法按预定时间完成; 2、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手续或文件,从而导致工程无法正式启动; 3、建筑公司自身资金出现问题,工程建设进程受到严重阻碍; 4、可能存在的其他类型的非可控因素导致工程延迟交付。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须严格遵守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交房标准并按时交付符合要求的房产。若未能如约履行,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原因而需要延期交付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及时通知购房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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