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阴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过程中,订金可以被视为购房合同的担保金并主动交付于卖方。若由于买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签署合同,买方将失去其索回已缴纳订金的权利;反之,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卖方则需向买方双倍返还所收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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