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渭南市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者对所购置的房产进行检验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房屋存有明显质量问题,有权依法拒绝接收该物业,并务必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妥善保存相关证据资料,例如可采用摄影摄像等手段,将房屋质量不符合标准之处予以记录。
其次,购房者应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有关房屋交付质量标准及退房事宜的规定。如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购房者可依据合同约定,选择退房或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日常居住和使用,此时购房者有权直接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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