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农村地区土地纷争的处理程序,我们可以归纳如下几个关键步骤:
第一,针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的争议,应尽量促使各方通过自主协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 第二,如若土地纷争当事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时便需要由该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构介入并展开调解工作; 第三,若经前述两个步骤仍未解决争议,并且争议涉及到的是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那么就应该将此问题提交至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进行裁定;而若是个体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冲突,则应由所在地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面进行协调处理; 最后,若当事人对相关人民政府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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