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买完合同是预售版的是否具法律效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条文规定,卖方若未能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与买方签署商品房预售契约,应视为无效合约。
然而,若卖方能在案件提起诉讼之前成功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该份契约可被裁定为具备法律效力。 此外,如果买方已充分了解和理解卖方并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一事实,而仍然选择与其签署商品房预售契约,那么可将此视为买卖双方已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共识,进而使得合同正式成立。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缺乏必要的生效条件,这份合同目前仍处于未生效状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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