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交什么比例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惯例,关于定金数额的约定,通常由订立合同的双方按照各自的意愿自由商议决定。
然而,此过程中必须遵循一项严格的制约条件,那便是所设立的定金总额度不可超过正式交易协议中所涉及的主要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20%。之所以设定这样的限制,乃是因为过高比例的定金有可能会损害交易的公正性,甚至导致潜在的风险与纠纷。就以房地产交易为例,客户在购房过程中所支付的定金比例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且不得超越这一法定的上限。从某种程度上说,定金既可视为付款承诺的保障资金,又可作为衡量对方违约行为的量化标准之一。若订约方未能按照事先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则有权请求返还定金或将其用作赔偿金。当支付定金的一方向债权人交付定金之时,定金亦随之产生约束力,限制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行为,使其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民事责任。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我们强烈建议所有的定金协议都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签署。在这类合同中,务必要明确规定定金交付的具体期限。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定金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发挥至关重要的担保作用,因此,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该项抵押便已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