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墙面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相关房屋存在显著的质量问题,且其已经对住户的常规居住和使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效应时,业主便享有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权,并且可以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在这种情形之下,一旦这些质量问题尚未对业主的日常生活产生实质性的严重困扰,那么相关的开发商就有责任去实施必要的修复工作。
然而,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他们的修复责任,亦或在约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够切实推进修复作业,那么业主将有权利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来完成这项任务。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修复成本以及在此期间所承受的其他实际损失,都应当由开发商全额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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