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转让介绍人有佣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地产销售中介费用通常以宗为单位进行结算,具体金额需买卖双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标准应控制在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之间。当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内时,中介费用按照2%的比例收取;若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100万元)之间,则按照1%的比例收取;而对于房产交易额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0.5%的比例收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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