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求提供哪些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过程中,通常被要求递交能够确切地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负有可能规避调查、追诉以及司法审判的潜在责任,同时也无法对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产生任何程度的阻碍作用的证据。
例如,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拥有固定居所且具备稳定收入来源的证明材料、良好行为习惯及尊重法律法规的过往经历纪录; 如果基于健康状况的理由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则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诊断报告等必要支持性文件。 总之,所需提交的证据应该可以充分表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带给案件处理方面的额外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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