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项目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企业延期交付房产三个月之内被视为合法行为。
如若开发企业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业主可首先向其发出催促交付房产的通知书,若该公司在收到催告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未能履行其义务,那么业主有权选择解除与该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除非双方有其他特殊约定。 然而,法律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或双方另有明确协商,则经由业主催告后,享有解除权之人可行使解除权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如果业主并未进行催告,那么其解除权应自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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