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市内延期交房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付房产所牵涉到的相关法律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关于合约的解除问题。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在购房契约中房屋出售者未能按照预定期限进行房屋的交付工作,经过购买者多次催促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该项任务,那么购买者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解除这份购房合同,除非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有其他特殊约定。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在提出赔偿要求之前,必须确保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赔偿金额或者赔偿方式的计算方法。 最后,关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当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购房合同并不会因此而被解除,同时开发商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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