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要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必然会进行逮捕这一司法程序。
取保候审乃一项极具灵活性的刑事强制措施,通常被用于那些涉嫌范围较广,犯罪情节轻松,可能面临相对较轻刑罚之责,亦或其对社会安全并无重大威胁的犯罪嫌疑人身上。 相比之下,逮捕是一种更为森严的司法手段,仅在具备充足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可能导致受刑人被判徒刑及以上刑罚,同时采纳取保候审等其它措施也不能完全排除产生社会风险可能性的情况下才可实施。 许多时候,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取保候审后,若案件相关调查工作暂时告一段落,并且所获证据不足以为其定罪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便不再面临被批准逮捕之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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