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休公租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购房者具备合同解除权。即,若其中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其主要债务,且经过催促之后,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依然未履行此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此项合同。需要注意的是,解除权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在此期间内,购房者可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然而,如果超过了这一年的期限,则将永久失去解除权(除非有其他特殊原因,例如严重的质量问题)。 其次,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有权要求出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当出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他们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根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