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赔偿款什么时候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延期交房违约金,则是在开发商依循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履行交付房屋义务时,对购房者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于赔偿的具体时间,通常依照双方在签署合同时的共识加以确定,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次日起算。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根据不同时间段而有所差异,大致在每百元每天零点三至零点五之间,具体可划分为逾期60日内与逾期60日后两个类别。在逾期未满60天的情况下,开发商须按每日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60日,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商需在收到解除通知后的60个自然日内全额退还购房者的房款,并按照逾期60日以上的标准进行违约金赔偿处理。另外,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为三年,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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