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开发商延迟交房违约金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房屋交易之后,若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合同时,必须承担继续履行相关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受损方经济方面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若当事人一方通过明确表达或自身行为表现出不愿意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在履行期限尚未到期前,向其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
针对购买房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事人可凭借购房合同向开发商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已支付的房款。只要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这样的诉求通常都是可行的。一般而言,此类案件的审理流程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其中普通程序的审理时间为六个月,而简易程序则为三个月。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如开发商未能履行相关义务,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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