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审核得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交易的纷争,通常是以房地产权益的争夺为主线,包括了由于交易手续的完备度、一方对合同的反悔、第三方主张产权并要求终止买卖合约等种种原因引发的争议。与一般的民事纠纷相仿,对于房屋纠纷这一类案件,若情节相对简单,法院可能选择采用简化程序进行处理,该程序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即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开始计算,法院须在三个月之内完成案件的审判工作。然而,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或者在简化程序的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更为繁琐,法院将有可能转向使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此时,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则需延长至六个月。值得注意的是,在审理过程中若需要进行评估或鉴定,相关的评估鉴定时间并不计入审理期限之内。此外,若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需要追加被告或者原告提出追加被告的申请,则在追加被告之后,审理期限将会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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