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行政登记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上诉和履行之前,必须先采取和解、调整、仲裁及诉讼等四种方法来解决争议。首先,和解这一途径强调在特定的情形之中,通过友好而诚挚的协商,以达成共识的方式来化解纠纷;其次,调解这一手段更加强调了由第三方机构或个体协助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及达成妥协的过程;再次,仲裁作为一种独立公正且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灵活多变,处理速度较快,同时赋予当事人较大的自主权,此外,仲裁裁决的权威性通常能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最后,当所有其他途径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时,诉讼便成为了解决合同争议的终极救济手段,它不仅仅是指受理争议各方的申诉请求,还包括根据事实依据和相关法律法规,由人民法院对争议事项进行深入审查、裁定,从而明确是非曲直,最终实现解决纷争的目标。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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