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权的房子延期交房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出现免责事由,那么房屋交付期限将得以相应地顺延执行。在开发商和购房者共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可以对延期交房的免责情况及其责任范围做出清晰、明确的约定;如果因为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即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发商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告知义务,或者是购房者在此之前已经存在违约行为,又或者是购房者基于主观臆断推测开发商可能会违约,但实际上开发商始终严格遵守原有的协议条款进行履约,这些情况都可以被视为合理的延期交房理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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