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家购房定金如何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比例可由买卖双方自主约定;然而,所设立定金金额须严格遵守以下限制性条件,即不能超出主合同标的总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凡超过此比例的部分,均不具有定金应有的约束力。在实际操作中,若实际交付的定金金额高于或低于约定金额,则应被视为对原定定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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