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商品房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法领域中,房屋与土地皆被视为不动产物权之一部分,因此当涉及此类标的物时,如有争议产生而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则应根据不动产所在地区域,依法定程序由该地之法定审判机构进行审理裁决。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诉讼案件不可依当事人之间的私下约定予以变更管辖权,必须严格遵循法定义务及相关规定。在全球范围内,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已成为一种普遍适用的民事诉讼管辖原则。例如,若涉及到房屋纠纷问题,则应向位于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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