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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180天有违约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能按照约定日期交付房产,便视为构成了严重的违约行为。此时,购房者有权依法主张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倘若经过书面通知催促后,房地产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交付房产,并且未能提供合法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购房者将拥有法定的解除合同权,所有因该原因造成的损失都应由开发商来承担。然而,如果经过催促后,房地产开发商能够在三个月内交付房产,虽然购房者无权解除合同,但他们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以弥补逾期交付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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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7: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