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门购房定金退不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购房定金应退并不得拒绝退还的情况下,以下四种适当而公正的处置方式可以作为参考:首先,买方可积极主动地与卖方取得联系,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达到共识,进而实现定金的顺利退还;其次,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和调解也是一种切实可行并且有效的解决方案;再者,若上述两种方法无法产生预期效果,我们还可尝试拨打全国通用的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投诉;最后,如果前述种种举措都未能奏效的话,当事人仍然保留有权利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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