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北晋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可证明开发商在此方面的确违反了约定的期限,那么买受人就有权提出违约索赔。倘若开发商在接收到催告后长达三个月的时间段仍无法交付房屋,并且未能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那么买受人将被赋予终止购房协议的权力,所有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将全部由开发商承担。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接到催告后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并有效地完成房屋的交付工作,则买受人不可以通过单方面的解约行为来维护自身权益,只能通过向开发商寻求经济赔偿的方式,以弥补因逾期交付而导致的额外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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