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商品房交房延期再延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房屋,则应当被视为构成违约行为,此时,购房者有权依法提出违约责任诉讼。经过书面催告后,如开发商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仍无法交付房屋且无任何合理原因解释,那么购房者便可选择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同时,所有因开发商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均应由其全权负责。然而,如果开发商在收到书面催告后的三个月内成功交付了房屋,那么购房者将无法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但仍然可以向开发商索取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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