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开商卖房居间服务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争议案件中,提起诉讼至法庭所需要遵循的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当事人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准备齐全民事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其次,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相应的证据材料,以启动诉讼程序。再次,如若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条件予以认可,将在法定的七个工作日内正式立案并告知当事人相应的处理结果。之后,按照法院发送的书面通知要求,当事人应当准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然而若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结果表示不满,当事人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或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之内向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