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烂尾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仅仅是由于发展商的融资渠道受阻而导致的资金链断裂,那么我们建议给与发展商一定的时间来解决该问题。若发展商能够在此期间迅速筹集到必要的资金,完成后续的施工建设,则烂尾房屋就有可能得以修复并重新投入使用。
然而,若是发展商破产并且其负责开发的楼宇处于烂尾状态的话,我们强烈不建议您将房屋退还给发展商。这是因为,一旦您选择退房,您所能获得的仅限于收到的收据或者欠条等凭证。这样一来,您与发展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将会从买卖合同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在未来的司法程序中,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的优先级将低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畴。 尽管发展商已经破产,但您依然有权依照相关程序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以期办理属于自己的房产证。毕竟,拥有实际的产权要远胜于一无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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