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针对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所产生的争议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如下的解决方案: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父母一次性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或支付了部分首付款并独自承担所有后续贷款,并且该房产的所有权人登记在提供资金方子女的名下时,我们可以将该套房产视为出资方父母赠送给该子女的个人财产;然而,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父母仅支付了首付款,而房产的所有权人则登记在提供资金方子女的名下,同时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剩余贷款或者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及双方子女的名下,那么我们就需要将该套房产视为父母赠送给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