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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延期交房免责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向购房者交付房屋,由此所产生之经济损失理应予以合理赔偿。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当事人一方未遵守合同规定事项或未尽到合同义务,则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及赔偿因此而给对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责任按照预先签订的协议约定,将满足交付使用标准的商品房按时交付至购房者手中。若无法按期完成交付工作,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的延期交付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亦应及时通知购房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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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3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