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起诉后多久可以开庭诉讼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相应法规条款,关于房地产事务产生的纠纷,在当事人决定发起诉讼并完成立案手续后,法院应按照法定要求,最迟须在30日内为该案安排进行公开庭审。对于符合采用简化审理流程的案件来说,自接受起诉状开始直到正式启动庭审阶段,这期间通常不应低于30天,而最长亦不能超出3个月的时间范围。然而假若该案例需依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的话,那么从接收到起诉状的那一刻起,直至展开庭审阶段,这段时间通常不得短于30天,且更不能超过6个月的期限。如果出现了特殊状况,需要延长审判期限,必须得到本院院长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批准,方能将审判期限延长至6个月。但是,如果需要延长的审判期限过于漫长,则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获得批准后才能予以实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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