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不是有违约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根据相关的具体情形以确定是否存在违约金,且该条款应以合同的约定为依据。若合同中已经明文规定了违约金的相关事宜,那么当出现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时,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然而,如若并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则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按照实际所导致的损失来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在合同中已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则应严格按照此约定履行赔偿义务。但如若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酌情予以增加;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度地予以降低。若双方在合同中并未对违约金作出任何约定,则可按照实际所产生的损失来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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