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潜江交了定金购房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款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及地点签订合约,亦或是购房者在正式签约之时对认购书中所确认的诸如房价、面积以及户型等核心条款进行了重大修改以致无法顺利签约,那么,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违法违约行为,其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反之,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的期限之内将购房者已经认购的房产出售给其他第三方,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那么开发商应该以两倍的金额来偿还购房者的定金。再者,如果开发商未能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署正式合同,甚至因此使得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有责任返还购房者的定金,并且赔偿购房者的经济损失。此外,如果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或相关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且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直接关系,从而使得签约失败,那么双方都没有构成违法违约行为,开发商应该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在此种情形下,因为不是由于当事人双方的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订立,卖方有义务将定金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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