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西购房定金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若已支付定金并达成定金协议,则该协议将正式生效。然而,如果由于收取定金一方的主观或客观因素,导致未能最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收取定金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两倍金额作为赔偿金。反过来说,如果是由于支付定金的一方存在某种原因而使得房屋买卖交易无法完成,其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会被退还。最后,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缔结并非由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而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影响,那么卖方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额退回买方手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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