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七天内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这是不被允许的,但若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说,便可被认可退还:首先,双方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定金应当抵扣相应款项或作为退款处理;其次,由于某些特殊环境因素导致无法签订合约,或者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未达成一致意见,使得双方都无法达成签约,且此结果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此时定金便有可能被退还;最后,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有可能被退还,并且是以双倍的形式。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的定金都是无法退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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