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资格定金起诉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缺乏购买住房资格而缴纳了定金,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还的。但若在签署房屋销售合同之后,政府实施了新的房地产限制政策,使得原先具备购房资格的买家变得不再符合要求,那么此时购买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其所支付的定金应当予以全额返还。然而,如果在签署房屋销售合同之前,政府就已经颁布了此类限制政策,则责任主要应由购买方来承担,在此种情况下,卖方有权选择是否退还其已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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