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退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时,如遭遇定金应退还却无法追回的情况,可考虑采取如下几种解决途径:首先,购房者可与卖方共同商讨,通过协商来达成退还定金的共识;其次,可视情况寻求第三方机构如消费者协会参与调解工作以求有效化解矛盾;再次,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若以上措施均未能取得理想效果,仍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对方全额返还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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