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房屋质量卖房引起的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到产品质量问题,阁下应首先尝试联系开发商寻求帮助,这是因为阁下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明确的合约关系。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开发商有义务对产品质量承担最后的责任。如果在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之后,质量问题仍然存在或复发,开发商有权根据合约规定的责任归属,继续追讨并取得合理的补偿。如果开发商未能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或者您不能同意他们的处理方法,那么您有权向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申诉,要求其出示相关的检验报告,并且可以选择向负责建筑行业监管事务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您对于这些措施仍然感到不放心,还可以考虑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权威机构为您的住所提供专业的鉴定服务,他们出具的鉴定结论将成为支持您获得民事赔偿的关键证据。除此之外,您还有权启动仲裁程序,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所有途径都未能解决您所面临的问题,您有权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您个人的具体情况,向相应的法院提起针对开发商的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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