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所购房产,经过买方多次敦促并给予其三个月时间作为合理期限后,开发商仍未能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在此情形下,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当前合约,除非在签约时双方对此情况已达成特殊协议或条款。因此,在订约的期限框架内准时完成产权交接是卖方即开发商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若开发商明知不可而为之地推迟或拖延交付日期,这种行为违反了他们应尽的职责,在买方历经重重敦促无效且给予其三个月的宽限期后,仍然无法如期完成交付,那么买方有权提出退房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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