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延期多久有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交房应付的违约金事宜,已在甲方乙方签署的正式合同协定中有了详细明晰的约定。具体而言,违约金的计付时间乃是基于双方事前达成共识的结果而定。值得关注的是,倘若未能依照预定的期限交付房屋,那么相应的补偿金将自交房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并且违约金的金额会在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之间浮动。针对逾期的时长差异,我们将分为两种情形进行深入探讨:首先是逾期未满60天以内的情况,此时责任方,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每日已支付给购房者的房价款的万分之三比例支付违约金;其次是逾期达到或超过60天的时段,对于此类状况,购房者有权决定是否撤销购买房屋的意愿,也即是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一旦合同被解除,开发商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缴纳的房款,同时对于逾期60日以上的违约金问题,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另行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购房者亦可选择继续履行原有合同条款。然而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需要承担更为沉重的违约赔偿义务,即每日按照房款总价的万分之五为基准支付违约金,以此表达未能如期交房的歉意和诚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