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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要签几份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规定,房屋预售合同需签署五份档,其中一份供购房者自行保留,另一份由公司留作档案保管,第三份需要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第四份则交由银行作为存档之用,最后一份则在缴纳契税时作为留档资料。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签署四份合同,其中一份供购房者自行保留,另一份由公司留作档案保管,第三份需要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第四份则交由银行作为存档之用。
在正式签署购房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在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进行正式签约。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两个部分,即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需要特别留意以下几点:首先,切勿轻易交付定金。建议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务必亲临项目现场的售楼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开发商尚未获得该证书,那么就意味着该楼盘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法定条件,此时购房者应该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其次,购房者还需要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约定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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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3: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