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样算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签署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具体日期,那么逾期未能实际完成交付便可定义为“延期交付”。当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时,有权利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促,双方共同商定合同履行的最后期限。若催促达到了三个月以上,则购房者有权行使解除权,同时售房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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