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依照法律规定由申请方自其得知或应该得知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负有责任的另一方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可达三年之久。在此期间内,如申请方再度主张权利,将被视为诉讼时效已被中断,重新开始计算。然而,若利益关联方在这段长达20年的时间里始终未曾主张过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自动失效,人民法院也将不再对该项请求给予保护。因此,当事人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必须提出有关诉讼时效的抗辩,如果在一审阶段未能提出,而在二审阶段才提出,则通常情况下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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