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购房定金可以退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的退还问题,这是存在一定条件限制的。如若因订约方(即支付定金者)的缘故无法达成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其并没有权利去请求返还定金;反之,如果是因接受定金之人(即卖家)的原因而导致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按照规定向订约方双倍返还定金。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非当事人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成功订立,在此种情形下,卖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