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预售签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房产预售合同时,务必谨慎操作并关注以下事项:首先,房地产开发商需确保已就该预售合同获得法定许可;其次,所交易的房产应是正处于建设过程且尚未完全竣工的商品房;然后,预购方还需征得银行方面的同意;此外,预购方有义务将其购买意向通知给开发商;最后,预购方和后续购买者之间需签订转让合同并完成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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