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吉安延期交房怎么退房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买方请求解除买卖合同:买方如欲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请求。若因卖方之过失而引发撤销事宜,卖方有义务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反之,若因买方贷款申请未能获得批准,或者双方对于付款方式无法达成共识等非卖方因素导致撤销合同,则卖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流程:当买方提出撤销合同请求之后,卖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同时终止合同效力。在此期间,若相关手续或档尚未签署完毕,卖方有义务代为支付买方每月需偿还的本金及利息。 三、逾期处理: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撤销合同请求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流程,自第十六天开始直至买方收到全部款项为止,卖方每日需向买方支付总房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通常情况下,若卖方超过三个月仍未能交付房屋,买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撤销合同的具体流程大致包括上述三个环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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